上海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亟待立法予以保障。目前,《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已经形成,拟于本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为了做好法规审议的准备工作,9月13日市人大常委会部分人员赴黄浦区调研垃圾分类工作,并听取市政府相关部门关于法规草案起草情况及主要内容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殷一璀参加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小玫、肖贵玉、莫富春参加调研。
调研组一行先后了解了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企事业单位的垃圾分类情况。
在黄浦新苑,工作人员向调研组现场演示了小区智能垃圾分类系统、绿色账户、两网融合回收服务点的使用情况。在中南小区,调研组了解了小区垃圾投放定时、定点、定岗的实行情况。接着,调研人员前往黄浦区干垃圾中转站了解分类运转情况。据介绍,中转站采用国外先进的竖集装箱中转技术和除臭设备,采用半地下和地面双层设计,每天处理垃圾量约800吨。在王宝和大酒店,调研人员考察了企业干湿垃圾的分类收集情况。
座谈会上,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介绍,对生活垃圾分类立法一方面是对标国家“向国际水平看齐,率先建立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的要求,另一方面也是应对上海严峻形势的选择。目前上海的生活垃圾处置量接近750万吨/年,垃圾末端处置压力巨大,只有普遍推行垃圾分类,才能促进源头减量、资源利用,进而减轻末端处置的压力。垃圾分类作为一项系统工程,亟待通过立法予以保障。
上海垃圾分类试点推进工作,经过多年的探索和实践,为立法奠定了一定的基础。截至2018年8月底,干垃圾处置能力达到2.35万吨/日,湿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达到3900余吨/日。全市住宅小区的生活垃圾分类覆盖面超过60%,“绿色账户”激励机制覆盖居民500万户。
据上海市统计局《2018年市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情况调查》显示,58.6%的受访市民所在的居民小区已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76.7%的受访市民赞成通过立法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邓建平局长表示,今年3月成立的由市人大、市政府领导担任“双组长”的立法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立法工作方案。草案起草过程中广泛听取市政府有关部门、各区政府、人大代表专家学者、相关作业服务单位和社会公益组织的意见建议。目前,条例草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拟于本月下旬提交市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殷一璀指出,上海的生活垃圾管理事关全球卓越城市建设和市民生活方式改变,重要而艰巨,需要下定决心长抓不懈。面对拟提交审议的生活垃圾管理条例草案,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切实增强立善治之法、立可行之法的责任感,最大程度用足用好现行法律资源,支撑本市垃圾全程分类管理;最大程度促进社会共识形成,平衡好各方利益诉求;最大程度固化现有好的经验做法,增强法规的可操作性;最大程度调动全社会参与的积极性,增强每位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共建生态之城的责任意识。在法规审议中要聚焦关键条款,在社会动员和宣传上要注重市民的应知应会,努力实现法规的有效性,为上海的城市家园更美好和市民健康生活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