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垃圾分类好不好?好。垃圾分类该不该推广?应该。但是是不是要强制垃圾分类,把垃圾桶全部撤掉,派人在边上守着你不分类我就罚钱?NO!很明显,即使《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下称《条例》)一点毛病都没有,上海市为了落实《条例》所采取的手段也是极端低级极端粗暴的。我认为落实一项类似的新法规的逻辑应该很明确,那就是先尽可能为市民执行《条例》创造条件,然后才是对坚决不执行的市民进行劝阻乃至惩罚。我想请问,上海市为了落实《条例》创造了哪些条件?撤掉垃圾桶?定时倒垃圾?讲道理,就凭你把我楼下的垃圾桶撤掉,让我不得不多走5分钟去扔垃圾,就凭原来随时可以扔垃圾,现在要像大学里打开水一样掐着点扔垃圾,我就不爽你这个执行方案。更不要说到了垃圾站我还可能要排队接受检查,现在什么天气?垃圾站附近什么味道?就问你烦躁不烦躁?
上海市目前的落实方案,就是通过让市民尽可能地不方便倒垃圾,使得推广垃圾分类的难度上升到一个全新高度,然后再动用大量人力无力来克服困难,以彰显自己贯彻《条例》的决心。而这背后的逻辑是什么?就是只要我行政手段到位了,你就是再不愿意,也会执行。正是这源于行政权的傲慢,导致了市民普遍感受到了冒犯,进而形成一种逆反心理。
其次,作为北京人,我一直以为这种一刀切的做法会发生在北京,没想到能发明拍卖车牌的上海这回退步这么多。很明显,垃圾分类这件事,最大的成本是时间和精力。而对于时间和精力,每个人,每一天的态度都是不同的。退休的大爷大妈天天在家,花30分钟分类也没什么;那996的苦逼青年到家就剩半口气了,你让他花时间垃圾分类合适吗?现在我悠闲地10点多还在知乎上答题,当然有时间去拾掇拾掇垃圾;到了十月初,我要冲刺注会了,你再让我垃圾分类?滚一边子去。今天小姑娘心情好,垃圾分类不在话下;明天人家失恋了,你还要让人含泪垃圾分类吗?
不同的态度,意味着不同的成本,也就意味着有人愿意花钱让别人代替他做垃圾分类。这件事上海市想过没有?我认为没有。事情远比拍卖车牌简单:你雇那么多人去监督市民,为什么不在垃圾站旁边开一个垃圾分类点?你找几个满大街翻垃圾桶掏瓶子的人过来坐在那里,垃圾按斤称重明码标价收费。有不想自己分类的,直接过去称重交钱走人就好了。负责分类的人除了能垃圾分类的钱,从袋子里找到的易拉罐、塑料瓶他还可以转手再卖一次。政府甚至可以和他们谈抽成,一斤收2元的话政府抽5毛走。只要市场供需能够达到均衡,这事的结果就是不想分类的人花钱节省了时间,翻垃圾桶掏瓶子的人现在改坐班了,政府不但不用花钱雇那么多人,反倒还能收一笔钱上来,就问你happy不?而且这事灵活度又很高,一斤收固定价格的话,市民肯定会把比较好分出来又比较重的垃圾(比如玻璃酒瓶子)单拿出来,实际也是部分进行了分类。而且今天我着急花钱买时间,明天我有时间了就可以自己分类,这不是很好吗?
现在么好了呀,一刀切下去。市民就是有天大的事也要垃圾分类,要么这垃圾就清不掉。那些打拼的年青人,晚上接到电话第二天早上出差一个月,家里的垃圾就算分好类了也没到倾倒时间,请问他是不是要把吃剩的便当放在家里一个月招来老鼠蟑螂蛆等等可爱的小动物?或者你早上好不容易帮小孩穿好衣服吃好早饭,自己马上要迟到了,一手拎着垃圾一手拎着孩子,突然发现垃圾袋里有一批垃圾分类错误了,是不是要停下脚步把垃圾分分清,然后孩子迟到被批评,自己迟到被扣钱?与此同时,政府还面临更大的落实压力,不得不花更多的钱雇佣更多的人来监督执行情况,而有一批专业翻垃圾桶的因为垃圾分类了还面临更大的生存压力?这么魔幻现实主义的事情也是上海市能干出来的?
总结的话,上海实行垃圾分类的最大阻碍,就是上海市管理者那颗傲慢的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