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关于对垃圾分类处理进行系统性立法的建议的提案答复

 新闻资讯     |      2020-12-04 20:14:00    |    上海废品回收网

北极星固体废物网新闻:城乡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全社会统筹规划、组织协调、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同管理、全民参与,需要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保障和支持。垃圾分类是减少垃圾量、促进资源回收、缓解环境压力、改善生态环境的重要措施。它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环境,节约资源的使用,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一、目前垃圾分类法规制度保障体系建设情况

(1)在国家层面,《固废法》修订了生活垃圾分类。2020年4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修订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将于2020年9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我国生活垃圾分类进入法制化轨道。近年来,我国垃圾分类立法日趋完善,最新修订的《固废法》进一步完善了生活垃圾污染防治体系,明确了国家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确立了生活垃圾分类原则;规定地方政府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的生活垃圾管理办法。比如《固废法》第一章第六条“国家推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规划、因地制宜、简单易行的原则,明确提出全国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制度;第四章还对生活垃圾管理作了专门规定;第五十九条“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本地区生活垃圾管理的具体办法”。《固废法》修订版第4章“生活垃圾”,明确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统筹、宣传、监督等责任主体;可回收材料的处理和应用、餐厨垃圾的回收和无害化利用、有害废弃物的管理和处置方法、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和处置都有规定;区分生活垃圾的来源,明确家庭、事业单位、公共交通单位、农贸市场、公共场所等垃圾分类设施的责任。同时,在第八章“法律责任”中,针对第四章相关条款中的违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做出了明确的处罚。

(二)从省级层面,构建废弃物分类立法体系。目前,我省各区市都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进行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去年9月1日,无锡率先实现全省垃圾分类。今年6月1日,《苏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正式实施,苏州市民迎来了“最严格”的垃圾分类测试。未按规定分类的,将被罚款或拒绝。今年4月起,南京进入“实战模式”,在64个社区、101个单位试行了垃圾分类“实战”。《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预计今年11月实施。扬州、徐州等7个城市纳入立法规划,《徐州是生活垃圾管理条例》正在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批,全省各地垃圾分类工作全面加快。《江苏省固体废弃物污染防治条例》也将开始修订过程,在修订过程中将广泛寻求废物分类的立法需求;在第十三届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上,今年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提出的《关于加快制定《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的建议》的处理意见是:“尽快制定我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有效指导和规范垃圾分类工作

近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将垃圾分类处理纳入“两减六治三改”和城市治理服务十大行动的专项内容,统筹推进反污染斗争,将“垃圾分类集中处理率”纳入生态环境优质指标进行年度考核。省政府专门下发行动计划和实施办法后,还召开了垃圾分类处理现场推进会,并做了专项安排。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按照国家、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切实加强工作统筹协调,全面推进全省垃圾分类工作,取得积极进展。截至目前,全省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小区有18400个,单元有27900个,小区和单元分类覆盖率分别为92%和86.92%。2019年2月,我省是唯一一个交流经验的省份。

(a)加强总体协调。我办高度重视垃圾分类工作,坚持系统规划、统筹协调,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加快垃圾分类工作。要求省政府成立省城市管理联席会议,加强省有关部门的协调和联系。与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召开省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推进会议,在不同地区召开省党政机关垃圾分类推进会议,积极推动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垃圾分类。各市县(市)成立了以党委、政府负责同志为首的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先后召开了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介会。我办还建立了分级推进机制,层层抓落实,年度重点任务跟踪管理和处理设施项目管理目标管理机制,月度报告、季度监督、年度考核日常工作运行机制,实行定期工作安排、监督指导和通报制度,定期召开专题会议和现场会议,研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

(二)不断完善标准体系。我办重点从政策保障、规划指导、技术支持、运行监管等方面加强对垃圾分类的支持。第一,加强政策支持。要求省政府发布《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 《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江苏省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办法》,明确了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二是加强规划指导。我部编制下发《江苏省生活垃圾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地开展调查,54个市县(市)编制完成专项规划。第三,加强标准的引导。2017年以来,我部制定了《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专项规划编制纲要》 《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设施覆盖率统计与计算方法(试行)》 《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等10多项标准规范,初步建立了我省废弃物分类处理标准规范体系,为废弃物分类提供技术支持。四是制定考核标准。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文《生活垃圾分类小区评价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开发了《江苏省党政机关等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信息填报系统》。全省1万多个党政机关纳入网上考核体系,有效推动了党政机关率先实施强制分类。

(3)逐步完善分类收运体系。一方面,根据分类投放必须分类运输的要求,责成地方政府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匹配和分类改造,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集运输”或运输车辆的单独分离和单独包装,统筹安排运输路线、时间段

(4)继续推进能力建设。按照分类处置要求,加大“三厂(场)一中心”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力度,积极争取省级财政支持。三年来,共拨款6.875亿元支持地方项目建设。截至目前,我省生活垃圾焚烧和填埋设施91处,新增垃圾焚烧能力2.89万吨/日,总处理能力8.19万吨/日,其中生活垃圾焚烧设施51处占80%,居全国首位;共建成餐厨垃圾处理设施22座,新增集中处理能力2640吨/日,总处理能力3680吨/日。积极推进生活垃圾分类中心建设,加大淘汰设施陈旧、环境污染小的垃圾中转站的力度,鼓励建设集分拣、垃圾转运、环卫工人休息等功能于一体的小型垃圾转运处置综合体,有效避免“前端细分拣、后端勺煮”现象。目前,全省每个县(市、区)至少有一个大型垃圾等可回收材料的分拣中心。

(五)动员社会参与。组织了垃圾分类公益宣传作品设计大赛,被评为2018年江苏省“十大科学传播事件”。组织中央驻苏媒体和省市媒体重点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各地开展垃圾分类进机构、进学校、进社区、进垃圾分类主题宣传月等活动,通过设置垃圾分类指导员、制作垃圾分类微电影、手机游戏等方式,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和方法的宣传引导,让居民了解分类。将垃圾分类活动组织进校园,在大学、中小学、幼儿园普及垃圾分类知识,多种方式加强实践锻炼,让学生养成垃圾分类习惯,构建“小手拉大手”的传递机制,让学生带动家庭,家庭带动社会。全省组织垃圾分类广场活动2.2万次,社区活动3.7万次,学校活动4200余次,垃圾分类微电影、广告设计等比赛230余场。宣传指导人数达到10.4万人,组织志愿者参与垃圾分类活动21.9万余次。共分发了729.5万份小册子。与此同时,许多城市设立了智能垃圾桶和垃圾分类点交换设施,并对居民垃圾分类点实施奖励等激励机制,鼓励居民愿意分类。

二、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进展情况

尽管全省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和成绩,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省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仍存在部门间缺乏密切协调、宣传引导力度不够、法律法规不完善、垃圾处理设施缺乏等问题和不足。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系列的指示要求。我们将在借鉴浙江、上海两省(市)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继续加强与省级相关部门的宣传引导,促进居民习惯养成,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完善长效机制,狠抓废弃物精细分类。

(1)进一步加强组织先进性。第一,完善顶层设计。我部牵头研究起草《省级机关和设区市、县(市、区)党政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考核评价标准》,进一步明确了2020-2025年我省垃圾分类的方式方法、阶段性目标任务、推广措施等。从而为全省各地做详细的垃圾分类提供指导。第二,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调整和优化省城管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补充省有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整体协调作用

(二)进一步加强制度保障。第一,加快推进立法。督促指导各地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推动各地加快出台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制度,并与国家和省的相关要求衔接。二是完善标准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处理标准体系,研究制定垃圾焚烧飞灰填埋场运行管理规定、餐厨垃圾与垃圾焚烧协同处理技术规范、垃圾分类试点城市(区)建设指南等。扎实推进垃圾分类。三是优化监管考核。优化绩效评价体系和年度考核方法与标准,在考核年度目标任务的同时突出生活垃圾分类整体有效性的考核,并将考核纳入江苏省创建优秀管理城市的重要内容。积极组织废弃物分类第三方评估和评价。加强垃圾分类社区验收管理,2020年建成1500个省级垃圾分类社区。

(三)进一步完善分类体系。第一,促进减源。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全面实施“限塑令”,有效限制商品过度包装和酒店、餐饮等服务业一次性物品的使用。在中心城区实施清洁蔬菜进城,逐步探索建立覆盖生产、流通、消费等领域的各类废弃物源头削减机制。二是完善衔接机制。联合省生态环境和商务部门制定并发布了有针对性的政策文件,有效解决了有害废物全链收集处理和可回收利用体系建设中的政策和技术瓶颈。第三,弥补设施的不足。督促各地按照既定目标完成与垃圾分类相匹配的各类设施建设,填补建筑垃圾资源化、渗滤液、粉煤灰等处理设施的不足。积极开展餐厨垃圾处理设施试点建设。

(四)进一步加强宣传引导。第一,加强先进典型树种的选择。及时总结各地可复制推广的垃圾分类经验和做法,通过召开现场会议和开展一系列宣传报道活动,形成“比较、学习、赶超”的工作氛围。第二,继续开展社会宣传。会同省文明办向全省发布垃圾分类倡议,以“世界环境日”、“城市管理开放日”为载体开展垃圾分类宣传活动。通过省市县联动,线上线下互动,积极打造垃圾分类,是一种新时尚的良好氛围。三是进一步促进习惯养成。统筹街道社区、业主委员会、物业公司的力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志愿者队伍的作用,开展“进校园、进社区、进单位”等垃圾分类活动,加强监督指导,促进习惯养成,提高公众参与率和准确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