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关系到市民生活的方方面面。在十三届省人大三次会议上,牛玉华、董彩凤、卢立金等六位代表提出了《关于深入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的建议》等建议。这些建议被列入省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监督的年度推进垃圾分类重点建议。昨天,省人大常委会召开了监督会议。会上,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党组成员邢春宁表示,江苏的垃圾分类工作既不能操之过急,也跟不上江苏省的优质发展。实习生徐记者季玉轩
垃圾分类社会氛围不够浓厚怎么改?
邢春宁在会上指出,近年来,居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有所增强,但全社会参与的氛围尚未形成,主要表现在公共机构、公共场所管理单位等示范引领作用不明显,城乡居民对垃圾分类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垃圾分类知识了解不多,参与积极性和分类投放的准确性较低。
如何改变这种情况?邢春宁认为,要加快垃圾分类立法,并发挥主导推动作用。《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将从9月1日起实施。该法为规范垃圾分类管理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目前,已经制定法律的南京、无锡、苏州应加强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推动法律法规的实施。同时,要继续开展宣传教育,引导居民提高垃圾分类意识。
垃圾收运环节“混装混运”
怎么破?
垃圾收集和运输中的“混装混运”现象已经被许多市民提及。对此,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厅长周兰表示,目前,全省各地都在积极实施垃圾运输车辆的配套和分类改造,逐步实现“一种垃圾、一种车辆收运”,努力避免“前端细分类、后端‘一锅炖’的现象”。
全省运输车辆4000多辆。此外,全省还统筹推进前、中、后端设施建设,努力构建分类配送、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全链体系。目前,全省已有近百条街道,江宁区、昆山市、张家港市等三个市(区)正在全力推进垃圾分类试验区建设,打造全省样板。从各方面的综合情况来看,垃圾混合的情况有了很大的改善。
各地垃圾分类标准不统一
怎么办?
在我省垃圾分类的实际操作中,部分城市采用“三点法”,即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南京、苏州、无锡、徐州正在开展或即将开展“四分法”。也就是细分为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在“四分法”中,不同的地方有不同的具体定义。分类标准的差异对居民垃圾分类意识的形成、分类投放的准确性、部门监督管理都有很大影响。
对此,周伟表示,该省已确定近期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方向:针对城市居民生活垃圾,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四点法”;对于暂时不具备条件的城市,可以实行“三点法”;对于农村生活垃圾,应实行“二次四分法”。确定方向后,制定了《城市、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指导手册(试行)》等10多项标准和规范,为推动废物分类提供了技术支持。
江苏日处理垃圾能力
怎么样?
在初步调查中,一些代表指出,从
关于有害废物的处理能力,省生态环境厅的费志良介绍说,生活垃圾中可能会混入少量的家庭危险废物,如废荧光灯管、废镍镉电池、氧化汞电池和电子危险废物。目前,我省共有废荧光灯管处置企业1家,铅酸蓄电池收集贮存企业61家,铅酸蓄电池处置利用企业3家,废弃电工电子产品拆解处置企业8家,为集中收集的有害废弃物的无害化处置提供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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