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体加速!江苏垃圾分类的步伐越来越快。来源:新华报网2019-11-19 13:48:42随着《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年11月15日公开征求意见(草案),被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列为垃圾分类强制城市的江苏、南京、苏州、无锡三个城市,垃圾分类管理规定全部浮出水面。
随着整体加速,江苏垃圾分类的步伐越来越快。
新的“国家标准”将垃圾分为四类
最近,关于垃圾分类的各种文件频繁发布。11日,江苏省发布《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配置指南(试行)》;15日《南京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草案)公开征求意见;18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了最新修订版《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
在此之前,无锡和苏州已经正式发布《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其中无锡已于今年9月1日正式实施,苏州将于明年6月1日正式实施。此前发布的地方性法规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标准有哪些区别,是否需要调整?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标准,生活垃圾类别调整为可回收、有害垃圾、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将于12月1日实施。与2008版标准相比,新标准适用范围进一步扩大,生活垃圾类别由原来的6大类调整为4大类,子类别由8大类调整为11大类;删除大型垃圾、可燃垃圾、可堆肥垃圾、瓶罐罐等图形符号;灯具、家用化学品、厨房垃圾和其他厨房垃圾的新图形符号;修改有害废弃物、餐厨废弃物、其他废弃物和玻璃图形符号;其他图形符号保留并继续使用。
无锡市城管局环境卫生处副处长徐苑告诉记者,虽然无锡市的管理条例发布较早,但在制定时考虑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2018年2月发布的《生活垃圾分类标志》(征求意见稿)。无锡的垃圾分类和这个国家标准基本一致。记者对比苏州和南京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也是如此。
江苏版《指南》:更精细,操作更方便
江苏11日发布的《江苏省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与收运设施设备配置指南(试行)》,在指导垃圾分类作业方面更加细致全面。
《指南》统一了垃圾容器的颜色、分类标志的背景颜色和字体的规格,要求分类标志的尺寸不小于正面面积的60%。对生活垃圾分类容器室(室)、垃圾衣物收集箱、生活垃圾分类运输车、餐厅餐厨垃圾收集容器、有害垃圾、可回收垃圾处理方式也有详细规定。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夏明告诉记者,虽然《指南》的发布时间比国家标准提前了一周,但两者并不冲突。相反,修订后的国家标准与江苏以往的垃圾分类方法一致,证明江苏的做法是正确的。而且江苏版《指南》更详细,更有启发性,更有可操作性。“2017年我们推出过一次《指南》,当时刚开始垃圾分类的工作,还有很多不完善的地方。经过两年的实践,借鉴广州、上海等城市遇到的问题,总结经验,按照省部委的要求,下发了这个比较完善的《指南》。”夏明举了个例子:“江苏版《指南》将垃圾分为社会来源和住宅来源。比如来自单位和饭店的垃圾属于社会源头,不同于来自居民的垃圾。我们也在《指南》中定义了详细的操作方法。”
将垃圾分类纳入信用体系
南京、苏州、无锡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对垃圾未分类的单位和个人的处罚办法进行了明确。其中,在南京征求意见稿中,不履行垃圾分类义务的单位和个人是一个
规定非常严格。公众对垃圾分类的接受程度如何?记者近日进行的一项街道调查发现,南京市民的垃圾分类意识有待提高,分类设施需要更加人性化。
“我们住的是老小区,垃圾分类设施不是很全。社区里有很多老人,他们的意识有待提高。我儿子住的新小区看到各种垃圾桶,居民参与垃圾分类的积极性也很高。”南京淮海新村社区居民李女士说。
“我希望垃圾分类设施在设计细节上更加人性化.”举个例子,刚从英国留学回来的扬州市民金先生说,他们学校图书馆门前有很多分类垃圾桶,有一个细节让他印象深刻。在一种专门用来扔废弃文件的垃圾桶中,只设计了一个窄条形的扔口,其他垃圾无法投递进去,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垃圾的混扔。